1、自制应税消费品是什么意思?纳税人为什么要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这个问题可以从字面上解释:自制应税消费品就是企业自己制造的应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取得了产品销售收入财务上当然得作销售处理,不然的话,岂不构成偷税罪了? 2、自制消费品缴纳消费税交税与按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交税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问得倒有些深度了。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在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额。受托方按应扣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若是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自制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1、对于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当按应缴消费税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同时还需作与销售收入和应缴增值税有关的账务处理。 2、对于把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将按规定把应缴纳的消费税额计入“长期投资总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3、对于视同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缴消费税的,按规定将应缴消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4、对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缴消费税的,按规定将应缴的消费税税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5、对于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随同消费品一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按规定应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若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其中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若其中涉及到包装物成本和净收入结转及计征增值税等内容,应在会计分录中一并处理。 6、对于向税务机关交纳消费税款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后已按规定计算的消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贷方。纳税人应在规定纳税期限内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利用银行转账方式结交税款。做会计分录时,按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有销货退回,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8、对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凭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中所列消费税额,将其计入该项消费品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商品采购”、“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8、出口应税消费品的,若按规定不予免税或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按国内销售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若是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应依据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并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口后,在收到税务部门退回生产企业交纳的消费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将此项税金退还生产企业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生产企业消费税”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收到生产企业退还的税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若是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然后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本身发生的应纳消费税按国内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则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实际收到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交呢?税法这样规定有什么内涵呢? 这是专家级的问题了,我也答不好,只能粗浅地解释一下:自制消费税应税产品属于单一企业从原材料到销售产品过程整体生产运作的一个纳税行为;而委托加工应税产品中间必须有其他企业参与协作生产的纳税环节。由于生产环节的不同,纳税环节也随之发生变化,为了避免中间产品的重复征税或漏征税款,税务局对委托加工环节作出特殊规定。一个是生产销售货物行为,一个是委托加工应税劳务行为,两者的经营方式不同,所以,两者的纳税方式和纳税也不同。
1.按照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顾名思义,自己制造的,也就是自产的,指的是作为受托方自产的货物. 2.纳税人为什么要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当受托方加工完成后,交付加工物给委托方时,作销售处理. 3.按照自制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是以该消费品本身价值+收取的加工费合计作为计算消费税的依据,如:货物100块,加工费50块,那么得以"150X消费税率"交税). 4.按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指的是受托方向委托方只按收取的加工费作为计税依据(如上:加工费50,则可以只用"50X税率"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