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政府严禁焚烧秸秆,防止污染空气,引发火灾等,并制定了相关政策和处罚措施。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被处罚我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这要看当地是否有严禁烧垃圾了。
很多地方地都在耕地上烧草积肥,都被拘留。岂不是大下大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