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问办理律师执业证为什么这样难?

2024-04-26 0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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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在四川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早己经满了一年,但是却没有拿到律师执业证,而且这个期限仍然遥遥无期。这一切的功劳都得归于四川的司法行政机关。我要说的这些话不是想发牢骚,而是想把这些情况说出来,请各位来评判一下,讨论一下,对某些政府机关的官僚作风给予客观的批评。 我没有及时办到执业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本人不是成都户口,是重庆的,四川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允许外地户籍人员在成都注册; 2、我把户口迁到成都后,其他律师正在年检,停止办理新的执业证; 3、办实习证时用的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不用于办理执业证,要重新办; 4、一般的证件照片不行,必须要申请人穿律师袍,而此时申请人仍不是律师,并且之前也没有通过申请人必须要穿律师袍的照片; 5、四川司法厅要求申请人必须出具无职业证明,包括辞职文件、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失业证,申请人出具了失业证,司法行政机关却要申请人再出具辞职文件。 6、司法行政机关设在政务中心专门接待办证的人员要休年假,一走了之,司法局却不安排另外的工作人员接替工作。 针对上述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办理执业证的原因,我认为都是违法的,不合理,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如下: 1、户籍不在成都就不能在成都申请执行业的规定是非常错误的。以前律师资格及现在法律职业资格都是全国范围内有效的(除降分地区享受降分待遇的少数人员),不受地域的限制。也就是说在重庆取得的资格完全可以在成都使用,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而且即使给予限制,实际的意义并不大,因为律师一旦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不受地域的限制,这是我国《律师法》中明确规定的。2004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更是明令禁止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许可方式限制外地人员到本地进行服务。记得前几年东北一位律师针对当地司法局不允许其在异地执业而打了一场官司。虽然历经坎坷,但是最后的胜利者还是律师。我不知道四川的司法行政机关有没有学习过律师法、行政许可法。如果学习过,仍然禁止外地户口的人员到成都申请执业,那么他们的目的就值得商榷了。如果没有学习过,作为司法行政的机关,始终和法律沾点边吧,而且这也是他们的基本业务知识,那么这就他们的严重失职。 2、司法局在办理其他律师的年检就不受理新的执业申请,这种作法是很可笑的,而且是明显违法的。每年四五月份,律师都要年检,这期间肯定有新的律师要申请执业证书。司法局便以年检为由拒绝受理新的申请,我遍读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其中没有任何一条说:律师年检期间不受理新律师的执业申请。我倒是在《行政许可法》上看到:只要申请人的手续齐备、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不予受理的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我认为,司法局之所以不愿意受理,是因为他们的懒惰,怕由于受理了新的申请,加大其工作量,干脆打发走了事,一拖再拖,让申请人因为他们的官僚作风而一等再等。 3、由于客观原因,其他地方的情况我不是很了解。在成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如果要办理实习证,必须先去公证处办理未受刑事处分的公证书。在我们国家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一上网便知道了,哪里需要什么公证书?更何况,这还是司法局要,真是百思不得其解。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办理执业证应当提交申请书、律师资格证、身份证、实习满一年的鉴定材料。其中只字未提到必须办理未受刑事处分的公证书。如果因为司法局不愿意上网去查某人是否有犯罪记录,要求提供一次公证书也就够了。这还不止,实习提交了公证书,办执业证时还要求提供公证书。其理由是:实习办的公证书只能证明你在那个时候没有犯罪,并不能证明你现在没有犯罪呀。面对这样的语言,我简直无语。在实习期间,一直不都是在司法局的监管之下的吗,有没有犯罪他们会不知道?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