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城交的个体养老保险后来在一个单位续交了,请问我退休在县城退休还是在大庆退休

2025-06-22 16:02: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在你退休时的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异地养老保险政策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领取地不同
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依据该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2、异地养老保险的转移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凭个人身份证可以到所在单位交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在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
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4、关于退休年龄
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转移就业,由于按现行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年并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规定对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便于其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这样规定,既使年龄偏大人员异地就业参保不再有后顾之忧,保障他们的累计权益,也可适当减轻中心城市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

回答2:

如果交足了15年,2014年在大庆一个单位工作给交了社保,今年年末退休,一般只能把大庆一个单位工作给交了社保转到县城再办理退休。

回答3:

表述不清,难以判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各地参加养老保险,按下列办法确定其办理退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地:
(一)基本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回答4:

关键看你今年是否还在上班。
还要看缴费多少年。
如果到达退休年龄时还在大庆单位上班,由单位负责办理你的退休手续。前提是大庆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必须超过15年。
如果职工社保缴费少于十五年,不能办理退休。
最好是把外地的社保转回户籍地,然后在户籍地连续计算缴费年限,办理退休,这样对你是最有利的。
恐怕来不及办理社保转移了,距离年末退休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建议申请延期退休,把前后的社保缴费年限合并以后再退休吧,否则会丢失工龄,少领养老金。

回答5:

当事人在某个县购买养老保险,退休时,只能在那个县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当然,劳动者可以咨询缴纳社保地人社局,可以转移情况下,才能到其他县市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