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威胁恐吓算违法吗

短信威胁恐吓算违法吗
2025-06-20 08:40: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违法,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案例:新疆奎屯市一男子发恐吓短信泄愤被拘5天

张某因乱倒建筑垃圾被城管处罚后,发恐吓短信给处罚他的城管大队巡逻人员,最终,张某被给予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16日,笔者从新疆奎屯市公安局了解到了这起发恐吓短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治安案件。“有人不停地给我发恐吓短信。”9月13日上午,奎屯市城管大队巡逻人员闫某向奎屯市公安局乌鲁木齐西路派出所报警。

民警说,接到报警后,他们展开调查取证的同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进行了传唤。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泄私愤,先后向闫某5次发送恐吓短信的违法事实。张某交代,事情的起因跟他随意倒建筑垃圾,被闫某处罚有关。

8月初,张某在奎屯市某建筑工地拉运了一车建筑垃圾,为图省事就随意将垃圾倾倒在奎屯市闻莺园小区一个偏僻处,他开车准备离开时,被闫某发现,闫某依据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对张某作出罚款2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的处理。

9月3日,张某去施工单位结算工资时,因乱倒垃圾一事被单位扣除2000元。“张某觉得自己被罚2000元是因闫某处罚所致,为发泄愤怒,4日至12日,张某先后5次将恐吓短信发给闫某,对其进行人身安全威胁。”民警说,几条短信大意为“小心我用车撞死你”。

刚开始闫某没太在意这些短信,后来看到同一手机号码不断给自己发来恐吓短信,闫某开始感到恐慌和不安,于是报警。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新疆奎屯市一男子发恐吓短信泄愤被拘5天

回答2:

短信威胁属于治安案件,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短信威胁属于治安案件,是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报警处理。

回答3:

短信威胁一般情况下还不能构成犯罪,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如果情节轻微,则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4:

如果有人以短信形式对他人进行恐吓、威胁的,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等方式进行维权。但建议受害人向辖区派出所报案之前到移动营业大厅去给对方存入1元钱左右,并要求营业员开具发票等方式锁定对方的姓名之后,将恐吓短信内容以及印有当事人姓名的存入话费发票等有效证据,一并拿到派出所报警处理即可。

如果,违法事实确凿,违法行为确实威胁到他人人身安全的,由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5:

如果有人给你不断的、频繁发短信威胁你安全的,已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涉嫌“威胁”,你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1项的规定,对以发短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人作出处罚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