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轻微的交通小事故如果处理完成了,如果你后来再发现其他损伤,再次维权的话比较麻烦,一般事故处理时,你和事故责任承担者、保险公司、交警队事故处理员当面签订协议的,想要推翻,必须要有能证明此损伤是这次事故造成的,这个很麻烦的,与处理后的时间越长,越难推翻,保险公司和当事人会咬定你事故处理后再次受到的外伤造成的,这些只是我个人意见,您不要多心,如果一定要打官司,望您做好准备,最后希望伤者早日康复,纯手打。
腰椎骨折一般来说不可能没有症状,所以很可能不能认定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这个只怕你要先做医学因果鉴定,证明是事故造成的隐性损害,否则无法追诉。原因:骨折一般不会经过一周时间才有感觉。可以先和对方联系一下,对方有异议的则伤愈后起诉解决。
此时再找保险就无法证明腰椎骨折是事故造成,所以保险公司不会理釆。
哎,要怎样跟您说呢,我觉得只有实话对你最有帮助,交通事故看的不是你断了哪根骨头,而是看这场事故给你留下什么样的后果。这个后果就是伤残!如果伤残鉴定不上,不会有多少钱,鉴定不上伤残无非就是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这些费用中,医药费是根据你所在地的医保药品报销品种报销,误工费是按你的户口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平均收入报销,如果你有纳税证明,就按你纳税的标准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是按照你所在地的标准报销。护理费就是陪护你的人的误工费,报销方法同上。交通费要是按票报销的,你与你的家人坐车一定要想着要报销票,切记不能联号。还有就是上面提到的所有费用就计算到你康复出院!也就是出院后,所有的费用都停止计算了。现在说一下伤残鉴定的事情。首先鉴定的费用是要你自己交付的,不会有人给你报销。你要到交警队申请伤残鉴定,然后交警队会安排你到指定的地点鉴定。鉴定的结果关系着赔偿金额。我只讲一个最低级十级的评选标准。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人体四肢单个肢体功能受到影响百分之十以上。如何评价受到影响达到百分之十,鉴定人员有标准。我无法确定。而且鉴定是有时限的,是指你受伤后到可以鉴定的时间。具体是三个月还是五个月我记不清了,这一点你要仔细问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