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国有资金清单招标时,要设招标控制价)、5.1.3(高于控制价,其投标应予以拒绝)条有规定。2、5.1.4(有资质的单位编、审)、5.1.5(报当场造价部门备查)、5.3.1(如果投标人认为有问题,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标监督机构、造价部门投诉)3、是,因为其就是为了防止哄抬价格而设置的。如果制定招标控制价的部门也参与其中,可以用5.3.1条向相关部门投诉。因为制定招标控制价的是社会机构,不是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