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己印制合同是合法的,只要跟劳动局印制的合同不冲突就可以了。
现在已经实行了劳动法,临时合同的概念是不对的,所有人都是合同制,都可以解除合同。
只要医院给你按时发工资、给上社保就都是正式员工,辞退你的时候,也要给你补偿。
医院对医生的合同是不公平的,更不要说普通的工作人员了,不过也没办法,全国统一的不符合劳动法的合法合同,没有还价的。
我博士毕业,工作两年,总收入2000出头,根本没有人相信这是真的,但这就是实事。在单位签了五年,五年里医院可以随时跟我解约,但是我不能单方面辞职。
劳动法永远不保护医护人员,我们只有自己接受,学会保护自己。
临时工
那你肯定不是正规医科大学毕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