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属于户口迁入非正常中止。解决办法:
(一)入户资料丢失,没有落户,那就由从业单位(公司)负责开据丢失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回学校,按照以前的底子再补一个户口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移手续交付公司。由他们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户口托管。这样才办完了当时未办完的户口迁入手续。
(三)户口想迁回原籍?原籍只要有工作单位接收你,拿着录用通知到人才中心办理户口、档案等迁出转移手续就可以了。没有接收单位可到原籍人才中心填写“档案户口托靠申请表”进行申报,他们同意批准后,你的档案和户口就可以迁回原籍人才中心。无其他特殊情况(如退休或夫妻的一方已在原籍等),原籍的派出所不会同意户口迁入。
如果公司没给你入户那你户籍就还在学校所在派出所,如果你要迁回原籍就在学校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到你原籍所在人事局加盖一公章再到你原籍所在派出所入户即可。
既然人才中心没有你的户口,那你的户口只可能还在学校。那么,你一定要尽早到学校把户口迁移到人才中心或者原籍,因为学校保管户口是有一定期限的,逾期后再找回会比较麻烦。
如果你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就比较简单。因为你的户口现在还在学校,又暂时没有接受单位,按程序就是应该迁回原籍的。
带上你原籍即父母的户口簿,上面应该有记录你何时、因何迁出的户口,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既然公司未给你落过户,那么你户口的流转就只在学校和原籍之间,程序反而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