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的问题,急急急

2025-06-20 15: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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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调查表明,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交纳了‘三险’”的有33.3%,“有时交有时没交”的占2.6%,“没有交‘三险’”的有35%,还有29.1%的外来务工人员不清楚企业是否为其购买保险。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残缺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广东省对于工人参保的规定是企业和参保职工本人共同支付保险金。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参加社会保险固然重要,但要扣工资里的钱,这样原本很低的工资就更少了。二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太大,而交社保这笔钱对于小企业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部分企业负责人有意或无意的模糊社保的概念。
关于是否签定了用工合同,调查表明,有65.0%的人员跟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但仍有35.0%的没有签。当问这35.0%没签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原因时,有24.4%的回答是没想到要跟用人单位签,有7.3%的是用工单位不愿意跟佣工签,而认为是法律法规对此缺乏监管的占19.5%,说不清的占48.8%。
四、成因分析
目前东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阶层形成了非正式的社会群体,而且规模庞大。他们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之一,对社会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劳动时间被无情的延长,工作报酬低,工作环境不尽理想,合法权益频受侵害。按照帕累托的精英理论,外来务工人员在农村区域中基本上处于上层地位,进入城市之后,却一下子落入城市的低层,精英群体与低层地位之间产生了很大落差,使该群体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倾向。[13]对此,东莞市政府和社会已从法规、户籍制度、就业市场、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做出努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生存状况,但效果不太理想,社会上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仍令人堪忧。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即:宏观方面的原因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跟不上其快速增长的速度,微观方面的原因是外来务工人员自身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匮乏。
(一)旧的户籍制度在根本上阻碍了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的改善
虽然东莞政府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的工作状况,在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状况上也付出了巨大努力,但从调查来看,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中户籍制度的一个根本性原因。我国的户籍制度本质上是一种管理性质的制度,是一种城乡分治权限制流动的制度,是一种分配资源与福利、分配税费与劳役的依据。假如今天我们废除了这种户籍制度,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确实和城市工人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在子女上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养老,失业,救济,医保,住房补贴,还有城市各种公用设施服务,环境建设等等方面,东莞市还是要承担或部分承担着责任。如果外来务工人员全变成东莞市民,试问东莞政府那来那么大财力来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呢?从以上分析来看,户籍制度改革目前条件还没成熟。2003年河北省试图率先推进户改,最后不得不暂停就是一个例证。[14]因此,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存状况并没有实质的改变。
东莞市政府也积极推动职业培训,但却是实行严格的户口歧视制度,本地户口的职业培训是免费的,外来人口的培训是收费的。如此歧视政策,怎么可能迅速有效地提高工人的职业素质?更由于这样的户口歧视制度,生产线上的外来人口不可能在东莞安家落户,即便他们在企业受到了一定的职业培训后,由于到了结婚生孩子的年龄,只好离职回乡。企业只好再重新培训那些刚刚从农村出来的小学生,使得东莞的劳动人口不但在工资上,而且在素质上都长期处于低水平重复循环的状态。事实上,他们失去的不仅是经济方面的公民待遇,也失去了一切政治上的公民待遇。比如在深圳和东莞这两个千万以上人口的城市里,只有极少数的一百五六十万人有投票权,有对深圳东莞参政议政的权力,其余的绝大多数人被剥夺了对深圳和东莞参政议政的权利,这是不可思议的。
(二)外来务工人员人数极速增长导致城市相应管理不到位,使其处于被忽略地位
根据东莞统计年鉴显示,1985-2000年期间,15年内户籍人口只增加了26%;而1986年到2000年,外来务工人员从15.62万人增加到了254.72万人,14年增加了16.3倍,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3.47%。2000年到2002年是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的高峰期,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从244.84万猛增至426.01万,增长幅度达到了74%。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东莞外来登记注册的暂住人口为584.98万。而2005年10月22日,时任东莞市市长刘志庚曾经说过,早在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时就显示东莞共有人口650万左右,其中外来人口500.9万。“650万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保守估计现在东莞的人口有1000多万!”。[15]
如此大规模的外来人口,给东莞市现行的劳动管理和服务体制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陈旧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和相对庞大的外来人员而言相对缺乏的是管理人员,难以应对如此迅速增长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需要。东莞市政府至今既没有对进城劳工这一事关当地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之大局的重大问题制订战略性的对策,也没有设置一个专门的进城劳工的对口管理机构和对进城劳工及其问题进行宏观调控、规划和协调。目前承担进城劳工管理任务的主要有公安、计生、劳动、工商等部门,形成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局面,致使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协调,难以形成合力,对进城劳工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而这间接导致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状况处于被忽略的境地。
比如警察人数的设定,目前是根据固定户籍人口设定的,东莞市明明有近千万的实际居住人口,但是国家给的警察人数编制却是根据东莞的本地户籍人口的一百五十万来配置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自然也远远无法满足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需要。在目前的二元户籍制度下,国家不可能根据千万人口的标准给东莞市配置警察等相关行政资源,东莞市为了维护治安,只好自己招兵买马,各自聘用非公务员编制、没有经过法律常识教育和警察基本素质教育的治安员。为了养活这些低素质的治安员,只好再从外来人员身上收取暂住证费和治安费等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