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违约,亦即签订合同的一方违反了当初的双方约定,因一方的失信给守约方带来了不良后果。
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发慈悲,放弃权利、但也可以行使权力。
常见的问题之二是,租赁合同订立不严谨,仅仅说未到期退房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经协商可以退房。但并未明确提前提出了就不算违约,不要算违约金了。如此,遇到了这事双方产生纠纷,都认为自己有理。按理,租约期间,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都属于违约。提不提前打招呼都一样。违约就要付出代价。
房客常用的借口是:“家里出事了;本人失业了、跳槽了,隔壁邻居吵;我帮你找人转租”。这都不是正当理由。
违约金怎么交不算问题,不是都有押金嘛!
中介,只要双方租赁成功了,拿到自己那份佣金就完事了。他才不管你们以后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