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残值率是原值5%以内由企业自行合理确定。外资企业残值不低于原值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应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不按规定的,不得在税前抵扣。
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规定是企业可自行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一经确定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