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