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法规定,产品保修时间是从售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正规发票为凭),谁销售谁负责。厂家的生产日期和经销商的压货时间之间的差值是不能转嫁给消费者的。 经销商承诺的三年保修(包括换)我估计是这样的:在产品保修期内,如有良品,给予良品更换;如无良品,给予保修。 既然楼主手里面证件凭据都齐全,经销商还推诿的话,就打315投诉到销售方负责位置。
有发票是按发票当天开的日期算质保。没发票就看产品的出厂日期,这是行业的规则了。所以我一直叫朋友买数码产品要商家开发票。收据是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