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一般跨省市不能转公积金,你可以把它取出来。具体问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单位开接收证明,把这个证明邮寄给原北京单位,北京单位到公积金那边办手续,回单寄给你就行
【转移】如果您在异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以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建议: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管理部柜台查询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果仍在单位账户下封存,则应当由原单位办理。如果账户显示为集中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