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兄弟是有分的。公公的子女都有份。参考继承法。可以办理你们自己那部分房产证。基本上房管局会依照土地证办理房产证,不需要其他兄弟签字。基本上房和地是一个统一。房是谁的,地归谁用。也正是这个原因,房管和土地部门都在推诿第一手的登记。到底是地随房走,还是房随地走。其实依照我的看法,应该地随房走。如果没有房子,那么这块地也丧失的作为宅基地的意义。
你去公证处办理一个遗产公证,其他兄弟姐妹签署一个志愿放弃继承权的文书,然后凭公证书和死亡证明,你们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了。如果你们只办理你们的,就是共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但是,另外一半还是涉及到继承,因为你公公已经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