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供货合同里面有注明如果有法律纠纷甲方在法庭上出据的所有送货单或对帐单复印件均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

2025-06-23 04: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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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立案时提供复印件即可,开庭时需要提供原件。

2、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表明,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

3、复印件成为有效证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应当有其他证据材料来加以印证;二是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

回答2: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