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阜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下属服务中心的自收自支事业编职工。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司法局因我们单位规模小将我们单位撤销,编制收回,虽然编制收回我们也应享有事业编待遇,单位撤销也应同等身份同等安置。但司法局说我们是前期进行改革的,不应该参与第二次改革,难道政府前期和后期走的不是一个政策吗,撤销安置不对吗?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就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在司法局在2017年底批了50个事业编,我们在这次改革中就应该进入到公证处。我们多次要求司法局答复为什么我们是2002年公开公证考上来的事业编不允许落实到公证处,司法局开始找各种借口,上我们一一否了,最后又推到市编制办,让他们给我门解释,我们到编制办的解释就是安置应找司法局,我们管批编抽编,司法局一次又一次的推脱假许诺,造成公证处现在已经独立。公证处,现在有30多个空编,我们是司法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编不让我们进,现在公证处等编的都有关系有人的,有的甚至已经给了领导钱就再等编,我们要求司法局公开公证处人事关系,答复确实不对老百姓,现在外面传进入司法局20万。这难道是扶风捉影吗?请领导关心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别让我们这些曾经用心血换来的事业编工作成为泡影!!
100元以下事情找12345,超过101元的事情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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