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应该说大多数应届毕业生同你有一样的顾虑。选工作是双向的,是合作雇佣关系,在企业筛选你的同时,你同样有资格筛选企业,你是你的权益。如果你已经思考并有了决定,就勿需犹豫,合同法有明文规定,试用期内,你提前一个星期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了。离开了也不要有心理负担,试想,即使你人没有离职,但你的心已经离开企业了,没有用心做的工作,不会高效益,甚至可能你的消极心态会影响到其他人。如果这样,选择离开,对双方都有好处。
给你一点建议,如果想离开一个企业,又犹豫不决时,不妨试问自己几个问题,帮助决定:
1、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这家企业,是什么吸引了自己,当初做出选择的条件是否发生改变?
2、是否喜欢这份工作?是否喜欢这个行业?与自己的兴趣爱好有没有冲突?
3、自己在这间企业扮演怎样的角色?是否有成长空间或发展机遇?
4、这家企业是否有发展潜力,效益不好是短期还是长期过程?
5、对这个企业的理解和认识,是客观评价还是主观评价?
6、如果更换工作,自己有没有核心竞争力,或者是否有足够的能力竞争更好的岗位?
自我回答了这几个问题,我想信你已经理智地作出了决定。
理清自己的思路与需要,勇敢抉择,坚定地走下去,成功就会更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