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是有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
第五点,“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第一点,“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即,如果你的月收入差异很大,不稳定。你可以将收入拆分为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例如,月收入可以定为每月3500元固定,其余算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一次性领取。这样,可以将这些一次性奖金分摊到每月,从而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全年一次性奖金”千万不要做成“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这些名目的奖金是不可以当为一次性奖金分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