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18岁朋友叫我和他下河洗澡,淹死了,我有没有责任?

刚18岁朋友叫我和他下河洗澡,淹死了,要着赔偿吗?
2025-06-22 23:16: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从刑法角度来说,没有任何责任。除非①该河流有明显的标志如“水流湍急,禁止下水”②有足够证据证明下河洗澡是你的提议而非他的提议。以上两点同时满足,关于救助方面,危险发生后,人只对亲属负有救助义务,对朋友没有救助义务。即使是能救而不救,也是没有任何责任的。所以坐牢是肯定不会坐牢的,也不会留什么案底,放心。
但是,你是有可能要赔钱的,因为从民法的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具体赔偿金额,要视你的救助能力,也就是你的水性,以及你当时有没有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而定。如果水性很好,还放任他溺死而没有施救,或者虽然水性不好,没有施救能力,但是没有及时报警也没有喊别人来救,这种情况下赔的钱要多一些,如果已经尽到了施救义务,可以少赔或者不赔。具体赔多少,要法院说了算。当然,民事纠纷不告不理,如果对方不去法院告你,你可以先不管,等法院通知再说。

回答2:

如果对方叫你去下河里洗澡自己淹死了,那你应该是没有责任的,但是这种事情未必说得清楚呀

回答3:

你肯定负有责任的,虽然说是他教你的,可是你没有出事,他出事了,你负有连带责任,因为你和他一起游泳,所以说你是富有,有次要责任

回答4:

没有责任,18岁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回答5:

18岁以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要是没有过错是不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