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婚前得到的父母遗产公证,子女的配偶有没有份额

2025-06-22 1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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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子女婚前得到的父母遗产公证,子女的配偶没有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回答2:

  1. 这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3:

配偶没有份额,属于个人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