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 甲杯中的果汁粉与水的重量比为1:2,则甲杯中果汁粉和水的总份为3;同理乙杯中果汁粉和水的总份。而甲、乙两杯的果汁重量相等,这样就可以假设甲、乙的果汁重量为12(取3和4的最小公倍数12)。则甲杯中的果汁粉为4,水的重量为8;乙杯中的果汁粉为3,水的重量为9。两杯中的果汁都倒入丙杯中,那么丙杯中的果汁粉为4+3=7,水的重量为8+9=17,所以,丙杯中的果汁粉与水的重量比为7:17。采纳采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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