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危害程度。使用危险方法实施故意破坏交通工具,如危及公共安全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危及到公共安全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行为人采用爆炸、放火等方法破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只要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因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一律以破坏交通工具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