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工伤 伤残鉴定 赔偿 停工留薪

2025-06-23 08:01:4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首先应确认便血是否有工伤引发,如系工伤引发,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但如与工伤无关,单位转为医保的做法没有不妥之处。
2.工伤不存在生活费之说,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受伤后多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一般来说,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至于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
5.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