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老婆通奸的男人,被我用酒瓶在脸上花了条十几cm的口子住院了,住院期间我去侍候的,治疗费也是我拿

2025-06-20 07:45: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不需要坐牢。一方面伤比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对方对事情的发生有过错。你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很可能免除。

回答2:

他如果起诉你.伤情验伤构成了轻伤.有这两个条件你可能面临6个月至-年的刑法.还要陪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如果你跟他谈好条件(毕竞是他先对不起你〉他取消起诉.你就免刑牢之灾

回答3:

拿到证据,去他们家吵吵,要不然你肯定坐牢赔钱

回答4:

他与你老婆通奸你可以去高他啊。

回答5:

故意伤害罪,看他到时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