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吗

2025-06-22 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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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均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诉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望采纳,有问题可继续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