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领导仍然不同意或批准,那么请记住你的辞职必须以书面辞职信的形式进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议你在30天后以书面形式离职。因此,在你离开公司之前,一定要将工作通知人力资源部和上级或相关领导,以便公司有足够的时间招聘或安排相关人员与你一起做好工作交接。不要因为领导不同意就不道别就离开,这是不负责任和缺乏职业道德的表现。
其次《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30日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作为劳动者,当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由于实力不平等,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然而,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充分的保护,当劳动者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劳动仲裁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即使对劳动仲裁有异议,当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提起诉讼。
第四,如果是你的问题,不是公司想开除你,而是你自愿离开公司,没有解释公司为什么不回复。那么,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正常情况下只需要你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请公司进行工作交接及办理相关工资事宜,若公司不答复且超过30天,则自动生效。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则可直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你要辞职领导不放证明你还是挺有实力的还是很有潜力的你要跟他谈谈我已经找到很相应的工作他月薪是多少跟他谈谈如果他真要能承受了给你高兴你可以不走如果他还不给你高兴他还想留你哪有这好事你可以呀写个辞职报告好好跟他谈谈他会放你的
理论上,辞职是不需要批准的。
所以,你想辞职,即使领导不批,也没关系。递交辞职信之后,期限到了,自然可以办手续走人。谁也拦不住你的。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但是,好聚好散,以后好见面。这才是最佳状态。你还是跟领导好好沟通吧……争得他的理解和支持,和平分手,这样最好。
aqui te amo。
那就编个很好的理由,或认真的和领导谈下你跳槽的原因,或许他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