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嘉定和议
发生时间: 1208
所属年代: 辽金时代
事件介绍
宋金嘉定和议
南宋开禧伐金失败后,于嘉定元年(1208年)由史弥远主持与金议和,订立了“嘉定和议”。其内容主要是:
(1) 宋金为“伯(金)侄(宋)之国”;
(2) 宋输金岁币由银绢二十万两、匹改为三十万两、匹,并另给金犒军钱三百万贯;
(3) 金归还新侵的土地给宋,双方维持原来的疆界;
(4) 宋将韩侂胄等主持伐金之人的首级献给金。
这次和议是南宋对金另外一次的屈辱媾和。
时间:1141年
内容:1141宋,金订立绍兴和议,每年送万两黄金,马匹十万.
影响:出现宋金对峙,虽导致灭亡,但也致使灭亡较晚,给蒙古充分时间统一和攻打金,也使金在宋之前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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