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应用弟弟和弟媳妇领用结婚证,姐姐出钱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嘛?

2025-06-21 15: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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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要看不动产证是在谁的名下了,如果是赠与弟弟、弟媳属于共同财产的,如果只是口头说明而不动产证是一方或是经过公证属于一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回答2:

民法典规定,弟弟和弟媳领证结婚,姐姐出很买婚房,夫妻关系存续时,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离婚,谁买的房,房产归谁,不做夫妻共同财产划分。

回答3:

弟弟结婚,姐姐出钱购买的婚房是否属于弟弟弟媳的共同财产,这要根据姐姐和弟弟双方约定的条款来判断:

一、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的房产,其房产证上也只写了弟弟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弟弟的婚前财产,归属于弟弟所有。

二、该房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登记日期之后购买的,虽然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只是弟弟一个,除夫妻有特殊的约定之外,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购买此房姐姐出的钱,如果该房产证上没有登记姐姐的名字,姐姐就没有权属,根据同弟弟的约定,购买房款可以是姐姐借给弟弟的,也可以是姐姐赠送给弟弟的。

所以,具体情况要做具体的分析。

回答4:

不管谁出钱买的房以房产证的名字为准,如果是弟弟的名字哪就是弟弟的房子,弟媳妇只有住的权力,不属于一共同财产。

回答5:

弟弟和弟媳妇领结婚证后,姐姐出钱买房,登记在弟弟名下,当然就算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