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了我钱不还,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2025-06-22 17:13:0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有人欠了我钱不还,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当有人欠人们钱,我们想要起诉另一方,可是,去那一个法院起诉,这是一个很重要问题,假如法院并没有找对,那样,就算你起诉了,费了非常大的精力,结论依然没有一切功效,法院让你再来一个驳回申诉起诉。相当于你白忙活了。

那样,对方欠了大家钱,我们该怎么起诉另一方呢?我们一定要看看我们和对方的借贷个人行为发生在哪里,例如,另一方在深圳向我们借了钱,而当时双方都是在深圳,我在金融机构的钱取了,然后给他,那么这个合同的效力地便是在深圳,那样的话,我们就能在深圳去起诉另一方。

可是,现实中,往往不是那样,例如很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他在深圳,而我在广州,这时候,另一方通过手机给我发消息,跟我说借款,我是通过手机的形式的钱转至他,那样,你说这个履行地是深圳或是广州市呢?因此上,假如你去深圳起诉另一方,很有可能深圳市法院也不会给你案件审理。

由于,法院在审判案件时,一定首先看这个案子是不是这个法院管辖的,假如是,法院才能审理,要不是法院也就不会审理。因而,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另一方是在哪里向我们借款,可是,也不太好分辨,例如,我们一起去深圳市外出,另一方没有钱,向我们借款,等我们一起返回广州市,那样,他不还钱,我总不能去深圳起诉他吧。

因而,法院也给了我们一个最为便捷的条件,就是去被告人的居住地起诉。这便是,为何现在很正规的借款纠纷,一定是要另一方留有自身身份证,那样留身份证件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能够从对方身份信息中获得对方精确家庭住址,拥有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后,就能锁住对方法院。因而,如果以后有些人向你借款时,你一定要把对方身份证扫描件留有,那样的话,即使另一方不还钱,你还可以去本地法院起诉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