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产证没下来能贷款吗

2025-06-22 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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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分析: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贷款的。银行办理各项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贷款业务,会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是无法进行贷款的。

1、证件不齐全是无法贷款的,拆迁安置房要5年以后才能办出房屋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房三证你要看什么属性,如果国家有补助性质的,会在产权证写上经济适用房,这样即使办出三证也无法抵押贷款的。有的写10%经济适用房也不行,哪怕1%也不行。拆迁后非经济适用房性质是可以抵押,可以交易的。

2、安置房能否按揭,主要看以下几个因素:

(1)看土地证是国有还是集体的,如果是集体的就不能按揭;

(2)看能否上市交易,如果不能则无法按揭;

(3)看是否有房屋产权证,如果没有则无法办理按揭。

2、个人贷款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