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务教育的年龄的规定是专家们研究的结果 太早则 拔苗助长,欲速则不达,太晚就会失去教育的最佳时间.
要看地方,落後地区有留守儿童,所以五岁就发通知了,其他地方应该是七岁上一年级。
没有正确规定,但要读完学前班
6到7岁
6周以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