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资料不全不能报销生育险,单位拒绝产假期间给我发工资,我和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这么做合理吗?

2025-06-22 19: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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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资料不全单位无法到社保中心领取生育保险费用,也就无法为劳动者报销生育险和支付劳动者产假期间的工资。

  因此,劳动者首先应该自己去把资料补全,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否则,到劳动部门投诉和申请劳动仲裁都没用。‍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