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现象。如果遇到开发商不能够预见,而且无法解决和控制的对施工造成影响,导致延期施工的自然现象,例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开发商是可以免责的。但如果该自然现象是本地区通常的气象表现形式如北方的极寒天气,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因为开发商根椐当地的自然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在签定合同时合理预见,确保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法交付房屋。
(二)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如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如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遗址,政府规划变更、迎接重大社会活动导致停工等开发商不可控制的原因,应依公平责任原则,不需要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但是如果政府行为如是基于第三人的过错做出的,如开发商违反规划超建、改变容积率等政府部门责令其改正的期间,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除上述情况外,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行为一般都会被认定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