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无锡市社保交纳标准是多少

2025-06-20 09:29:4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社保缴费有两个重要概念,分别是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区域间的缴费标准大同小异。

  在我国各个区域之间,社保的缴纳与领取情况并不一致,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当前上海、北京、深圳的单位缴纳比例分别为21%、20%和13%。这是因为,在我国社保制度统筹建立的过程中,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而是从区域统筹开始,在发展初期表现出高碎片化特征。

  统筹地区也叫统筹单位。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市)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这样一来,县(县级市)、设区的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可以成为统筹地区,致使其数量一度高达2000多个。以苏州为例,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而同属苏州管辖的相城区、吴中区、园区与苏州市区分别是独立的统筹区。

  区域间的统筹情况存在差异,目前,确定已实现省级统筹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陕西等。五险的统筹程度也不相同,基础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省级统筹,但基础医疗保险等的统筹层次大多局限在市级。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纳应以职工的税前工资为基础,但工资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低有高,低的只能到法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高的可以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几十上百倍。为了减小差异,因此规定了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纳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3000元。

  在通常情况下,职工缴费工资的确定并不采用当月实发工资额,而是采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以北京为例,每年4月1日前,单位人力部门会确认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当年4月到次年3月的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6个部分组成。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取暖、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社保缴费比例

  虽然区域间存在一定差异,但大多数统筹地区的缴费比例与北京市差别不大。最新缴费比例为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的44.3%。

回答2: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
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 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是50年代建立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公
费医疗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
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免费医疗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仅限于各级政
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他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还包括高等学校
的大学生和退伍在乡的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

劳保医疗制度是指为保护企业职工的健康,对其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享
受医药费用补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仅限于国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包
括县以上的大集体企业。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锡劳社就[2006]24号)

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灵活就业并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下列人员,其中第1至第6类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前应先经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认定。

1、“4045”大龄失业人员;

2、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

3、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4、特困职工家庭的失业人员;

5、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失业人员;

7、个体工商户业主。

二、办理程序:

1、登记:办理《社会保障卡》(约需一个月时间)—→申请并填写《无锡市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申报登记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核准并出具《无锡市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确认书》—→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2、注销:中止灵活就业—→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取回《就业登记证》。

三、申办材料:

以下所列材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和《残疾人证》的复印件要提供照片页和有关内容(指有就业、失业、缴费、享受待遇等记录的)页。

1、“4045”——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

2、双失业——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书或户口簿,配偶方的《就业登记证》,如配偶方已领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也要同时提供;

3、单亲家庭——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离异或配偶死亡的有效证明和目前子女在校读书证明;

4、特困家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本家庭成员《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

5、低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无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6、残疾人——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残疾人证》。

7、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营业执照副本。

上列第1、2、4、5、6类对象中,如《再就业优惠证》上已做好就业困难类别确认记录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障卡》直接登记灵活就业;如尚未确认或未按要求加盖确认章的,应按锡劳社就[2006]21号文规定先进行确认或复核,再申报登记。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机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

七、办理地址: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所在地

八、工作时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