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剩下的是前两次总和的四分之一,说明剩下的是总长的1/5,前两次和是总长的4/5。又因为第一次是全长的3/5,所以第二次的24米是全长的1/5,所以总长是24*52,从题目得出,李明的钱是张海的(3/4)*(6/7)=9/14,如果设张海的钱是X,那么就是9/14X+6/7X+X=105 后面自己去解吧3,剩下的质量一样多,也就是说苹果的1/4和香蕉的3/5一样多。设剩下的质量是3,那么苹果的质量共12,香蕉的质量共5,所以答案是12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