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户囗本在东莞可贷款吗

2025-06-22 2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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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陕西户囗本在东莞不可以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辆等,仅用户口并不能办理贷款;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征信;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回答2:

陕西户囗本在山西如果有住房公积金的话在东莞可以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

公积金异地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