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学校没有责任的
一定有
有,你大学
个人认为学校方面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其存在疏忽大意的责任。小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洪水等灾害性天气的预判能力还是很难有一个准确性的判断的,作为校方,放学的时候如果天气恶劣或者学生回家的路上有自然灾害的危险,校方应当将孩子留下等父母来接,学校这方面确实有些疏忽大意。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更多精彩内容来源沈阳律师在线 http://china.findlaw.cn/shen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