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需要哪些条件

2025-06-23 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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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012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应具有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