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帅哥说的也太长了吧,估计没几个有耐性看完!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这些规定说明,公民合法收藏文物的流通较原法已适度放开,更符合我国国情。这一法律同时规定,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新法还明确规定: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他提醒大家,修订后的法律并不是将收藏交易完全放开,关于文物经营,我们国家法律历来的规定都是要经过批准,《文物保护法》这次修订也坚持了这一规定不变。要仔细学习法律条款,提防自己一不小心违了法。
至于有哪些文物受国家保护,谢辟庸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