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工程造成第三人伤忘或财产损失的,责任谁负?

2025-06-22 08: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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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由于是不可抗车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没有过错。但是,本条并没有规定上述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要以存在过错为前提。此外,从我们生活常理去理解,如果没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该区域进行建设活动,就不会因不可抗力的介入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所以,本人认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找施工单位或是建设单位,也可以要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