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5年前,文化部就发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认定是否违规有一个关键点——要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虚拟货币的,就是违规;而投入游戏币的不存在违规。至于“游戏币”和“网络虚拟货币”的概念,网络虚拟货币是存在于游戏之外的,通过法定货币,通过一定的比例来兑换的一个虚拟货币;而游戏币是存在于游戏之内的,游戏币的获得可通过网络虚拟货币的兑换,也可通过玩家在玩游戏时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