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分清酒后的状态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醉洒的发生工伤事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饮酒后发生工伤事故应申请工伤认定。
饮酒后上班虽然为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所禁止,但饮酒不一定醉酒,饮酒尚未达到醉酒程度的,上班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何种情形为醉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条“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的醉酒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执行”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为醉酒。
对醉酒的认定,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规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无法获得上述证据的,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认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不能算工伤!酒后违规操作的,不会受条款保护
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