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是职责不明确,至今国家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广告管理归谁负责。其它的广告(如文字、牌匾等)国家工商总局明确是由县级以上工商部门负责,而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广告则是多头管理,这就涉及各部门的利益。最有权力管的应该是工商部门,但电台、电视台却归口文化、政府部门(宣传),这里面的肥水怎能流到外人田?因此,实际上工商部门对此是鞭长莫及。而文化、政府部门为了其中巨大的利益而放任自流。这就造成现在电台、电视台骗人广告满天飞的局面。面对这种局面,最好的做法是别上当,别听、别信、别买,据某地(请原谅在此不说地名,其实各地都差不多)工商部门调查数据:电视台、报纸上所登载或播出的广告87%至98%都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尤其是药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最为严重,达到90%以上。化妆品相对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