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买的房子,首付款是前夫付的,房产的购买人写的我的名字,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发生纠纷

2025-06-23 09:26: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的部门为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明确首付款赠与女方,并将房屋登记于女方名下,则为女方个人财产

回答2:

如果对方提出主张,会有纠纷的。

回答3: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一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照顾子女和女方)规定的原则,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望采纳,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4:

你好,以后的纠纷可能是前夫要求你返还首付款,但是你可以说这比钱是前夫赠与你的。

回答5:

像这种情况应该是房屋权利人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要追溯,首付付款,看当时签订首付款收据谁签的字,买卖合同是否只是你本人签,如果前夫只是借款付首付,没有在交易流程环节中签署任何有关购房相关协议的话,那么这个首付谁付都一样,房产纠纷不成立的。当然一两句话不能说清楚,还是去咨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