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2025-06-23 09: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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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亲属只能被告知罪犯被送进监狱和具体服刑监狱(监狱出于道义可以告知,而不是必须告知),但不能知道具体入狱日期。

判处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是要执行的。法院的执行局会把罪犯挂号,监控其帐户,有不动产的执行不动产,没有不动产和动产的等于欠了法院的钱,直到罪犯

死亡的前一天还是要偿还的,这种罚金消灭的途径只有三种:1、缴纳;2、特赦;3、罪犯死亡。

判决是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

刑期不是必须减的,尤其是你亲属这种短刑期的,必须要在立功的前提下才可能减刑。

但是可以假释,即刑期执行一半以上,可以提前将罪犯释放,由公安机关代为监督执行,假释期为剩余刑期,在假释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期满后,剩余刑期不再执行。

可能你亲戚在监狱里得罪了某些管教干部,或者没有好好表现。所以没有得到假释的名额。

表现好的一般判四年半,坐牢2年零3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假释了。

回答2: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
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也就是说,法院何时发现这个被判刑的人有财产,都可以追缴,但是这个人确实没有财产的,也可以申请法院免除罚金,注意这里是个人财产,不包括父母、亲戚的财产。司法实践中许多犯罪人根本就没有财产,所以很多罚金是没有追缴的,你亲戚没有被减刑也不是因为没有交罚金的缘故,不要误会了。

作为犯罪人的近亲属,是可以去探视的,但是监狱没有义务告知近亲属犯罪人刑期快满,既然快满了就不要着急,到期一定会放他的。至于罚金,判决都生效了快四年了,法院都不急你们急啥?要催就说没有,他们不可能也不敢超期关押的。

回答3: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可抗拒的灾害,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这一规定,罚金的执行分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这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犯罪分子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这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犯罪分子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在时间上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钱的支付上也可以化整为零,使经济情况较差的犯罪分子也能按期缴纳罚金。
3、强制缴纳。这主要适用于判决缴纳罚金的指定期限已到,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强制缴纳。如查封财产、扣押存款、扣发工资或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4、随时追缴。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将财产隐藏、转移、使被判处的罚金不能全部缴纳的情况,对此,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财产,都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如果犯罪分子由于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缴纳确实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缴纳罚金。

回答4:

罚金是刑法的一种处罚刑,罚的是当事人个人的财产,现在交不出来没有关系,等他出狱后,工作了再交,,如果法院发现有钱不交时,会强制执行的,不会对你们和他自己有什么法律上的后果,
判刑4年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合法,
你应该让他学着从新做人,努力合法赚钱交罚金,做个如许三多说的,对社会有意义的人,

回答5:

罚金有其个人财产缴纳,如果确实无法缴纳罚金,可以不追究"绝不执行法院判决罪"
该处罚是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