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用三棱镜将白色阳光分解得到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色光,这七种色光的混合又得白光,因此他认定这七种色光为原色。后来物理学家大卫•鲁伯特进一步发现染料原色只是红、黄、蓝三色,其他颜色都可以由这三种颜色混合而成的。他的这种理论被法国染料学家席弗通过各种染料配合试验所证实。从此,这种三原色理论被人们所公认。1802年生理学家汤麦斯•杨根据人眼的视觉生理特征提出了新的三原色理论。他认为色光的三原色并非红、黄、蓝,而是红、绿、紫。这种理论又被物理学家马克思韦尔证实。他通过物理试验,将红光和绿光混合,这时出现黄光,然后掺入一定比例的紫光,结果出现了白光。此后,人们才开始认识到色光和颜料的原色及其混合规律是有区别的。色光的三原色是红、绿、蓝(蓝紫色),颜料的三原色是红(品红)、黄(柠檬黄)、青(湖蓝)。
颜料的三原色与色光的三原色不同,它们的混合原理不同。颜料的混合原理是:两种颜料混合色是它们都能反射的色光,其余的色光都被这两种颜料吸收掉了。色光的混合原理是:两种色光混合后使眼睛感觉到产生了另一种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