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处的委托书口头可以取消吗?

2025-06-23 0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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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首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其次,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①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②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第三,委托人如果想要撤销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在受托人处收回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并且销毁,这样才能消除受托人的代理权若委托人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善意第三人就有理由相信受托人是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撤销公证书。
具体可以参看《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综上所述,已经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是不能单单口头取消的。

回答2:

取消不了,只能说明你这个意思,不具法律依据,经过公证处的委托书,有法律的保护和支持,要想取消委托书,就得办理了相关手续才有效,

回答3:

按法理应该可以撤消的,委托本来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可是实际上很麻烦,假如受托人已经实施了受托的行为,你应该承担责任的。假如没有实施,你可以把委托书要回来。他手里没有了委托书就好办了。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撤消委托的声明,(也可以在公证处备案撤消声明,以防止受托人查公证档案材料)但是必须收回所有的委托公证书,公证处不一定受理,因为无法判定受托人是否实施了委托行为。可以这样表述,撤消对XX的委托,受托人已经实施委托行为的责任我来承担,没有实施撤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