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拘留,有盗窃行为,情节较轻会怎么处理

2025-06-23 05: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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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盗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根据盗窃数额和盗窃的具体情节,如果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符合立案条件;一千元以下且情节轻微的,按照治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治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回答2:

拘留几天,交点罚款,只要单位不在追究,就不会在有事了,希望你在生活中不要有什么顾虑,好好做人,踏实工作。为单位多做贡献。这样单位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回答3:

这个应属于职位侵占罪的范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主动退脏,视为可以从轻的情节,应该判缓或者拘多久就判几久吧

回答4:

盗窃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节较重”的情形:

  (一)盗窃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

  (二)盗窃财物数额虽未达到500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盗窃行为受过处罚或者一年内实施二次以上盗窃行为的;

  2、入室、结伙、流窜盗窃或者扒窃的;

  3、使用专用工具或者技术性手段盗窃的;

  4、以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5、教唆或者胁迫、诱骗未成年人盗窃的;

  6、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特定款物的;

  8、其他情节较重情形的。

回答5:

看 偷了多少?如果不是很严重就会赔偿并罚款